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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TS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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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論文撰寫稍稍告一段落的時刻,趕緊轉換身分成為一位文學的愛好者,愛好文學的我居然沒有讀過卡謬的《異鄉人》!這實在是一件很荒謬的事,現在時下的文藝 青年必備讀物名單中有無這一本著作,我是不甚了了,不過我們這群70年代出世的青年人,卡謬的名號大概如雷貫耳吧!(圖為志文版封面書影) 《異 鄉人》這個翻譯似乎引起過爭議,較為晚期的中譯本是將它譯作「局外人」的。我對法文一竅不通,對於法國的足球明星諸如齊丹、亨利等倒是比較熟悉,所以 我也無從去判斷哪一個翻譯較為貼切,只不過就讀完小說以後的觀感,異鄉人確實是薄弱了一點,局外人呢?則顯得「文學性」較弱。就如同百年孤寂和一百年的孤 寂一樣,智者如你,總該有個判準吧! 若以當下的編輯眼光看待這本偉著,我想一定很難獲得出版社的青睞進而出版。為什麼這樣說呢?在第一部裡,卡謬花了許多筆墨在於日常瑣事上,幾近不厭其煩的 交代流水帳似的綴字造句,容我抄錄一段與你瞧瞧:「想到今天是星期日,我就很煩惱,因為我向來就不喜歡星期日,於是,我又回到床上,聞到瑪莉的秀髮留在長 枕頭上的海水味。我一直睡到十點,然後抽煙,再睡,一直到中午。我不願像平常一樣到謝列斯特的店裡用午餐……」晨起,吸煙,早餐,午餐,晚餐,就寢,這些 時間序列一再地出現在異鄉人的第一部裡,如果一位新進的作家如此敷演情節,大概難以獲得編輯大爺的垂青。不過,卡謬的文采是如此的平淡嗎?卡謬這麼寫難道 一點意義都沒有嗎?當然是有的,以不斷消逝的時間藉以突顯出主人公的一派事不關己的精神,當時間的巨輪不停地朝前滾進之時,主人公卻是被迫地與之並進。 讀這本小說,讓我聯想到許多事情,第一件是「發條橘子」這部電影。你可以告訴我說這兩者各自所欲表現的觀點完全是兩碼事,但是我還是把他們聯想在一塊了, 因為監獄。監獄禁錮了人類的自由,而以禁錮時間的長短作為你的罪行程度的懲罰,而罪刑的輕重卻取決於律師與檢察官間的辯詰,和陪審團以及法官的道德判斷標 準。但是,對於一個人而言,事情是會習慣的,不能吸煙成了對於罪犯的一種懲處,但是當他一個月不能吸煙時,他可能已經忘卻了尼古丁和煙焦油的刺激,罪刑輕 重看來便不是那麼重要了。試圖去改造罪犯的思想是發條橘子中所欲展現的主題之一,當罪犯入監服刑脫去便服著上囚服開始,思想的改造成了獄方最為重要的工 作。異鄉人裡,初審之時,槍決之前,皆以基督信仰作為一個人是否「有救」,是否懂得「...

他們的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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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要從公園幫說起 植物園的荷花,在台北算是赫赫有名,每到夏季池邊總是群聚了帶著各式相機的人物,數量多到將池子團團包圍。他們用頂好的器材將夏荷團團包圍,其餘的市民便在外頭一點,看著一群人不停地對著自家或對門的器材品頭論足。這群人便是赫赫有名的公園幫。 公 園幫整個夏季都聚集在荷花池邊上,他們的陣仗是很嚇人的,當我少不更事初次造訪植物園,跟風般的想拍幾朵清蓮,附庸風雅一番之時,繞著池子的一列高檔碳纖 腳架上,絕大多數是LEICA的R系列,支支大口徑的鏡頭前端圈上閃閃發光的各色濾鏡,六月荷塘清風徐徐地掠過,恰似人間仙境。仙境指的是這些器材以往只 能透過玻璃窗欣賞,現在居然一字排開於眼前,如夢似幻的場景,真想咬咬手指頭,這不是真的吧………! 初訪植物園所發出的第一聲驚嘆,並不 是為了池中綻放的荷花,而是那些連夢寐以求都不趕想的高檔攝影器材。荷花的美,不是一眼就能體會,相機上的標籤卻是如雷貫耳,清晰可辨。想起自己破爛的包 包裡的寒酸器材,實在自卑到不敢拿出來丟人現眼。就當我徘徊在池邊,猶豫不決之時,頂上的驕陽越發炙烈了,池邊漸漸的多出了一些空位。少了一雙雙環伺的眼 睛,於是我鼓足了勇氣拿出我的照相機,匆匆地按了幾下快門。便結束了首次造訪植物圓的經驗。 公園幫平日最大的消遣就是聊相機,不是夸夸而 談的那種,是帶點炫耀的語氣。去多次了以後,發現公園幫其實很少花時間在照相上,通常會抓住一個荷花池邊上的生人(好比我),看看你是用什麼相機,再好好 幫你上一課器材簡史,最後安慰你兩句:沒關係,以後就買的起了。當然,120相機甚至是大型相機也時常出現在池邊,往往中大型相機的主人,架好腳架之後就 立在相機的一側,像是現在世貿常舉行的電器展覽一般………。 拍荷花的技巧? 拍攝荷花的技巧是什麼呢?我看過一本書上要大家準備幾種工具:1.鉤子、2.釣竿、3.噴頭。這些工具是要如何使用呢?依照我在荷塘邊上觀察所得,功用大致如下:鉤子和釣竿合用可以使的拍攝主題更加的凸顯,把那些惱人的雜七雜八的荷葉通通鉤掉,單戀一隻花,才是荷花攝影的王道?當然,這符合攝影是減法的最高指導原則。換個方向思考,你也可以用鉤子鉤出花開並蒂,共結連理的樣貌。噴頭不外乎就是穩潔之類的噴嘴,沒有露珠的時候,噴個兩下,味道自然就出來了………如果要招來蜜蜂採蜜的甜美畫面,可以在水裡添加些許蜜糖。這樣一幅決定性的瞬間的作品便誕生了!附帶...

我在沖洗店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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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所使用的第一台單眼相機,就是沖印店裡的QSS-2301+HRCRT打印機,一台要價數百萬元。在沖印店打工,實在是一個很有趣的經驗,每天處理著上千張的底片,無論是送往迎來,或是佳節誌慶,或是旅遊聚會,各種的回憶就這樣透過這台打印機複製出來。 一字訣--快 街上的沖印店幾乎每一家都掛上「快速沖印」的店招,好像不夠快就做不到生意,事情真是如此嗎?當伊士曼快速沖印響噹噹的佔領個個繁華的街口後,速度成了沖印店生存的最高原則,當我五年前投入這項工作時,一小時交件幾乎已經成了行規。即便是大頭照,隔天交件也如昨日雲煙。一小時很快嗎?喔,朋友,底片交到沖印店手上以最快的速度變成一張張熱騰騰的照片,交到顧客手上,只需要十二分鐘左右。十二分鐘只是我個人的經驗,不同的設備自然有出入,可以肯定的是,十二分鐘絕對不是最快的。 平均來說,一個小時之內,我大概可以處理完15-20捲的底片。我的動作不算快,約略算17捲好了,一天開機八個小時的話,可以處理136卷底片。136卷這種數目對於一般的店家來說是天文數字,過年開工那天可能遇上一次,在年中其他的日子裡,破百的機會是微乎其微的。以這種數量平均估算,沖印店的工作其實是相當輕鬆的………但是要命的是客人總是集中在某一個時段上門,所以我只能不停地趕趕趕。當銀幕顯示藥水補充槽已經探底時,為了速度,我總會安慰自己,只是補充槽而已啊!不過太久沒補充的話,機器可是會阻止你繼續工作下去的。 但是,我的工作內容並不單單只是打片而已,我還需要沖片,偶爾還需要跟進門的伯伯婆婆寒暄幾句………所以我總是在趕。趕的結果呢,就是常常出錯,最常見的錯誤就是洗錯尺寸,4R洗成3R最慘,一定得重洗,浪費時間就算了,兩公尺多的相紙就這麼浪費掉了! 奇怪的照片 幹這一行的一定洗過很多特殊的照片,我也不例外,我就就至今仍印象深刻的案例說說。 當我還是洗照片的菜鳥的時候,就洗過一次情侶的自拍照,昂揚著的陽具佔了畫面的十分之一左右,主角臉上還有一副得意的神情。店裡負責外場的是一位未經人事的黃花大閨女,她的工作就是收件取件等,包括了把照片貼心地為客人裝進相本。不知道什麼緣故,她的表現出乎我意料的鎮靜,而且居然把它擺放在第一張………。 還有一位老先生,總是拿著一卷很厚很厚的、已經變質、即將脆化的底片來加洗。每次都是那幾格,各五張。那是電鍋工廠的照片,拍攝了很多工廠的生產線和當時看來造型頗為前...

一把拗折的紅雨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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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我一打開鐵門,就會有一道天光自樓梯間的對外窗射入眼簾,在這幢老舊的四樓公寓,對外窗開在樓層間的外牆。這道自三四樓間斜射而入的天光,我是在熟悉不過,無論是它的強度或是角度,甚至是沿途照拂過的物事:那道掉漆嚴重且早已失去功能的闇紅鐵門,以及垂掛於其上的一柄紅傘。 紅傘是原先住我家樓上的阿婆的,不知道為了甚麼,她老是習慣把傘掛在那兒。阿婆每天都固定出門,出門時,樓梯間總是傳來趴答趴答的腳步聲,極其緩慢而且不規律。趴答趴答的足音總是會稍頓一下,繼之而起的是塑膠傘柄和金屬鐵門擦撞的幾下尖銳聲響,然後便又是很長很長的趴答趴答………。有時,我上下樓梯會碰到阿婆,她總是瑟縮在迴旋的角落,無奈地讓我先過,每每我總是迴避阿婆帶點怨懟的眼神,放慢、放輕我的腳步,小心地擦身而過,當我闔上鐵門之後,依稀聽見迴盪於樓梯間的孤寂腳步。技術上獨居的阿婆,採買日常用品甚為不便,尤其是上菜市的時候。有幾次見著阿婆提著一手魚肉,蹣跚的爬著樓梯,我總是自後頭一把拎過,捷足先登的掛上她的門把。當我兀自返家闔上門後,阿婆吃力地拄著紅傘一階一階的進行四個樓層的垂直運動。 有一回,阿婆正進行到第三層樓的垂直運動,驚逢地震。搖晃的規模把我從房間嚇得直奔門口,準備逃命。一開門便見到阿婆因過度驚慌蒼白的臉和顫抖著的全身,我只能隱忍住我的恐懼,脫口安慰她:「停了!沒在搖了,阿婆免驚!」事實上,鐵門裡的我,雙腿不由自主的發顫………。 自從地震「患難與共」的肝膽相照後,阿婆逢人便誇獎我的貼心和乖巧;我也更加留意阿婆的動靜。在夜深人靜的時候,阿婆像是失眠患者,總是在我的頭頂上散步,一樣是趴答趴答的聲響。徹夜繞室的阿婆,不知道有著甚麼樣的苦惱?當然,她是不會告訴我的,我只能隔著一層樓地板,窺伺她的動靜。一回,當我看著歐洲冠軍盃的深夜,樓上傳來一陣巨響,我想阿婆大概摔跤了………。我始終像個癟三不敢上樓去猛拍阿婆的木門,只是不斷地臆測阿婆的狀況,電視機裡,蘇東扯著嗓門一次次的「射門」!一次次的「機會啊」!而我卻龜縮在床上,像個癟三一樣。 去年,阿婆走了。今年,樓上租出去了。陪伴阿婆的紅雨傘,無論晴雨,垂掛天明。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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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一場,能見到妳步入禮堂的感覺實在是難以言喻,尤其是當妳戀情初萌時,便與我分享妳無比的喜悅。身為妳的同學,除了祝福還是祝福。雖然照片並不能如妳所「幻想」般美好,我也沒有別的好東西可以作為賀禮,所以這張不怎麼理想的照片就請妳笑納吧。 參加妳的婚禮,讓我感觸很深,到不是在教堂結婚對我而言是多麼新鮮的體驗(事實上,可愛的神父的口音實在難以領教)。在教堂裡我就像是一個好奇的小孩,東探西望,畢竟這也是我頭一遭進到這種諦聽神喻的所在。比較感動的是晚上的宴客,尤其是妳老爸的一席話,很難相信出自一位平日不苟言笑的退休將領。在妳結婚的當日,我最想拍的主角不是妳這位出閣的新娘,而是妳的父母親。很想捕捉到他倆之間的互動,我總是覺得嫁女兒或是娶媳婦的時候,就像一個刺點一般。因為長久的婚姻生活而被磨圓鈍化的夫妻之情,透過一場喜事的來臨,會像是回春作用般,稍稍回復昔日的尖銳。 在婚禮當天,我大概是第一個到妳家裡的朋友。窗外透進的天光,擴散到狹長的客廳裡,而妳就端坐在那,默默地。妳每起身一次,就會受到大家的責難,到底是誰規定等待出閣的新娘只能賢淑的倚在椅子上?看起來最緊張的是伯父,不過他是出自關照好每一位道賀的親友和訪客,隨時進廚房舀好一碗湯圓,等待下一位到訪的賓客。還暗暗咒罵著該死的披薩外賣,差點兒讓他顏面無光。伯母則像是一個受到約束的小孩兒,繁文縟節搞的她有點兒手足無措,不就是嫁個女兒嗎?怎麼這麼囉哩巴唆的………。 也許他倆,在結婚的當日,就是這個模樣兒吧!我猜。

愛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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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在都市裡算是一件幸福的事,至少對我而言是如此。 當彳亍在柏油路面上,閃避著沿線停靠的汽機車,當心自衢弄中躍出的歐多拜,就是我近來的生活樂趣。原來,在我的住家附近遍佈著許多「破敗的地方」,那些我不遠千里到鶯歌、三峽、平溪、平鎮……所拍到的破敗之處,原來鏡像式的反射了我童年生活的折光。 一直到五歲那一年,我才用我的雙腿步行到家門外的下一條馬路,雖然只是短短的幾百公尺,卻像是跨過了國界。縱使街道上的景致,早已在交通工具上匆匆瞥過,步行的好處就在於「細細體會」。到現在還是依稀記得當時的感受,像是一個初生的嬰孩,認識一個街廓外的世界。比鄰的商店種類其實和自家附近沒有兩樣,妙的是你知道賣文具的不止王伯伯一家,賣醬油的不止轉角那家雜貨店,每一個地方都有各自維生的能耐。這是一個「獨立」的世界,對我而言,我的生活幾乎不會和一個街廓外的居民有交集,我們彼此習慣乘著交通工具呼嘯而過對方的街廓,對於那些既熟悉又陌生的景物,僅止於一瞥。當我緩步流連於下一個街廓時,我成了一個觀光客。 走馬看花的觀光客是可鄙的,雖然在生命中僅只有當下的片刻能與目下的世界交疊,所以貪婪地移動腳步,仰觀其天,俯視其地,只怕掛一漏萬,難以一窺全豹。這種一覽無遺的妄想,是該棄絕的,尤其是觀光客離開了主軸線之後。真正的觀光,就從走進巷弄開始。 照相機是觀光客可鄙的裝備(很難想像有人出國觀光活脫脫像是個遠赴非洲莽原出任務的國家地理頻道攝影協會攝影師),當然難得觀光,不容錯過精彩物事。相機有多高階就帶多高階,能拍幾張就算幾張………我連在往下一個街廓的旅途上都懶惰肩負單眼相機了,因為我的重點不是拍照,不需要拍一張張「驕其鄰人」的到此一遊照。只不過,想拍張照片的衝動,像原罪一般無盡地呼喊,於是我拿著一台極其簡便的底片傻瓜相機(如果你要問為何不是數位相機呢?嗯,digital SUCKS!),帶著它從一個街廓往下一個街廓觀光。 在過去的半年中,亂拍了很多相片。所謂的亂拍,是說不知為何而拍,不適合拿來討論左邊一點、上面一點等的取景問題,也不能像是自剖般的告訴大家拍照時的思維,就只是拍而已。在這一大疊底片裡,蒐集了許許多多「破敗的地方」。破敗,指的是事物失去它初造當時的競爭力。好比說台灣鐵路史上第一輛自強號EMU100,今日視之,早已不若往日風采,卻仍正常運轉,提供載客,未喪失其功能性。 這些在底片上留影的破敗之處,大多數是建築...

下雨天的小酒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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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很居家,幾乎很少外出,外頭的世界很難吸引我。加上我安土重遷的性格,這將近卅年來,我的生活圈始終只在學校和家間畫出一個個同心圓。足跡所到之處,都是固定的地方,簡單的說呢,就是習慣。習慣在同一家早餐店吃一樣的餐點組合,習慣在同一個便利商店買飲料繳納各種費用,習慣去同一家書店晃蕩………。 每每讀小說時,情節裡總會充斥著一些寧靜的小酒館,敞開店門迎入各色客人。每晚酒館裡,或許會發生什麼事,或許一個客人也沒有,但是闇夜裡的小酒館依然點著昏暗的火燭。我總是會期待有那麼一天,我就習慣坐在小酒館的角落裡,旁觀著。參與著每一件發生在酒館裡的故事,當人們拍照時,我就像是牆上的一幅畫般,靜默地在底片上顯影。 或者是,我拿著一架再廉價也不過的傻瓜相機,一樣呆在僻靜的角落裡,捕捉每一個進到酒館裡的靈魂。也許我的相機裡永遠也不需要裝上底片,因為沒有人期待看到顯影的結果,包括我在內。我們只是享受過程,那種透過相機的快門博取一個綻放的微笑,俏皮的眨眼,或是臉頰因羞赧而抽動,甚至是一個被激起表演慾望的「支頤」………這些那些,當我們自闇夜的酒館離開後,便煙消雲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