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散步

散步,在都市裡算是一件幸福的事,至少對我而言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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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彳亍在柏油路面上,閃避著沿線停靠的汽機車,當心自衢弄中躍出的歐多拜,就是我近來的生活樂趣。原來,在我的住家附近遍佈著許多「破敗的地方」,那些我不遠千里到鶯歌、三峽、平溪、平鎮……所拍到的破敗之處,原來鏡像式的反射了我童年生活的折光。

一直到五歲那一年,我才用我的雙腿步行到家門外的下一條馬路,雖然只是短短的幾百公尺,卻像是跨過了國界。縱使街道上的景致,早已在交通工具上匆匆瞥過,步行的好處就在於「細細體會」。到現在還是依稀記得當時的感受,像是一個初生的嬰孩,認識一個街廓外的世界。比鄰的商店種類其實和自家附近沒有兩樣,妙的是你知道賣文具的不止王伯伯一家,賣醬油的不止轉角那家雜貨店,每一個地方都有各自維生的能耐。這是一個「獨立」的世界,對我而言,我的生活幾乎不會和一個街廓外的居民有交集,我們彼此習慣乘著交通工具呼嘯而過對方的街廓,對於那些既熟悉又陌生的景物,僅止於一瞥。當我緩步流連於下一個街廓時,我成了一個觀光客。


走馬看花的觀光客是可鄙的,雖然在生命中僅只有當下的片刻能與目下的世界交疊,所以貪婪地移動腳步,仰觀其天,俯視其地,只怕掛一漏萬,難以一窺全豹。這種一覽無遺的妄想,是該棄絕的,尤其是觀光客離開了主軸線之後。真正的觀光,就從走進巷弄開始。

照相機是觀光客可鄙的裝備(很難想像有人出國觀光活脫脫像是個遠赴非洲莽原出任務的國家地理頻道攝影協會攝影師),當然難得觀光,不容錯過精彩物事。相機有多高階就帶多高階,能拍幾張就算幾張………我連在往下一個街廓的旅途上都懶惰肩負單眼相機了,因為我的重點不是拍照,不需要拍一張張「驕其鄰人」的到此一遊照。只不過,想拍張照片的衝動,像原罪一般無盡地呼喊,於是我拿著一台極其簡便的底片傻瓜相機(如果你要問為何不是數位相機呢?嗯,digital SUCKS!),帶著它從一個街廓往下一個街廓觀光。

在過去的半年中,亂拍了很多相片。所謂的亂拍,是說不知為何而拍,不適合拿來討論左邊一點、上面一點等的取景問題,也不能像是自剖般的告訴大家拍照時的思維,就只是拍而已。在這一大疊底片裡,蒐集了許許多多「破敗的地方」。破敗,指的是事物失去它初造當時的競爭力。好比說台灣鐵路史上第一輛自強號EMU100,今日視之,早已不若往日風采,卻仍正常運轉,提供載客,未喪失其功能性。

這些在底片上留影的破敗之處,大多數是建築物(沒辦法,這陣子夥同拍照的朋友總是往眷村之類的所在跑),窗戶、門板和水泥牆,這些元素在人去樓空之後,依然是窗戶、門板和水泥牆。除此之外,八仙桌、長條藤椅、汲水泵浦和躺在地上的洋娃娃,都是吸引我按下快門的東西。為什麼他們會吸引我呢?只能說,我絕計不是想讓你們看了照片之後,輕輕地一嘆:「唉!這真是一個破敗的地方啊!」我的母親,便是說這句話的指標性人物。她常說:「幹嘛老是拍一堆爛東西呢?而且每張都沒有人……」母親大概遺忘了一個極其重要的環節,這些破敗的地方,正是我所初識的世界。

最近,我喜歡在住家附近當起觀光客,一來沒時間亂跑,二來需要到處走走。方圓五百公尺之處,幾乎已經被我走遍了,在這個距離內的景物,卻是最常被我忽略的。若不是近來患了觀光癖,一段段兒時的回憶不知道幾時才會被喚醒。妙的是,在這範圍內的巷弄裡,幾乎沒有多大的改變。幾條馬路上的店家不知已經換過幾次主人,改過幾次店招,就連公車站牌也更迭過數次座標,窄仄的巷弄裡,卻是二十年依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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