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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TS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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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論文撰寫稍稍告一段落的時刻,趕緊轉換身分成為一位文學的愛好者,愛好文學的我居然沒有讀過卡謬的《異鄉人》!這實在是一件很荒謬的事,現在時下的文藝 青年必備讀物名單中有無這一本著作,我是不甚了了,不過我們這群70年代出世的青年人,卡謬的名號大概如雷貫耳吧!(圖為志文版封面書影) 《異 鄉人》這個翻譯似乎引起過爭議,較為晚期的中譯本是將它譯作「局外人」的。我對法文一竅不通,對於法國的足球明星諸如齊丹、亨利等倒是比較熟悉,所以 我也無從去判斷哪一個翻譯較為貼切,只不過就讀完小說以後的觀感,異鄉人確實是薄弱了一點,局外人呢?則顯得「文學性」較弱。就如同百年孤寂和一百年的孤 寂一樣,智者如你,總該有個判準吧! 若以當下的編輯眼光看待這本偉著,我想一定很難獲得出版社的青睞進而出版。為什麼這樣說呢?在第一部裡,卡謬花了許多筆墨在於日常瑣事上,幾近不厭其煩的 交代流水帳似的綴字造句,容我抄錄一段與你瞧瞧:「想到今天是星期日,我就很煩惱,因為我向來就不喜歡星期日,於是,我又回到床上,聞到瑪莉的秀髮留在長 枕頭上的海水味。我一直睡到十點,然後抽煙,再睡,一直到中午。我不願像平常一樣到謝列斯特的店裡用午餐……」晨起,吸煙,早餐,午餐,晚餐,就寢,這些 時間序列一再地出現在異鄉人的第一部裡,如果一位新進的作家如此敷演情節,大概難以獲得編輯大爺的垂青。不過,卡謬的文采是如此的平淡嗎?卡謬這麼寫難道 一點意義都沒有嗎?當然是有的,以不斷消逝的時間藉以突顯出主人公的一派事不關己的精神,當時間的巨輪不停地朝前滾進之時,主人公卻是被迫地與之並進。 讀這本小說,讓我聯想到許多事情,第一件是「發條橘子」這部電影。你可以告訴我說這兩者各自所欲表現的觀點完全是兩碼事,但是我還是把他們聯想在一塊了, 因為監獄。監獄禁錮了人類的自由,而以禁錮時間的長短作為你的罪行程度的懲罰,而罪刑的輕重卻取決於律師與檢察官間的辯詰,和陪審團以及法官的道德判斷標 準。但是,對於一個人而言,事情是會習慣的,不能吸煙成了對於罪犯的一種懲處,但是當他一個月不能吸煙時,他可能已經忘卻了尼古丁和煙焦油的刺激,罪刑輕 重看來便不是那麼重要了。試圖去改造罪犯的思想是發條橘子中所欲展現的主題之一,當罪犯入監服刑脫去便服著上囚服開始,思想的改造成了獄方最為重要的工 作。異鄉人裡,初審之時,槍決之前,皆以基督信仰作為一個人是否「有救」,是否懂得「